畅通诉求反映渠道,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、解决投资者合理诉求的首要之务。为持续推动“开门办服务”走深走实,上海证券交易所于5月15日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发布了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信访工作办法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举报工作办法》和《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热线工作办法》。
图片来源:上交所官网
要点速览:
1.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,载明姓名(名称)、联系方式、住址和请求、事实、理由等信息。
2.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,应当客观真实,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。
3.举报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举报事项的,应当到上交所设立、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,并配合其接待人员核对身份信息。
4.上交所应当要求举报人提供书面材料。
5.上交所设立投资者服务热线,包括本所服务热线及其网络平台,作为接收投资者诉求的渠道,为投资者提供服务。
中共中央、国务院于2022年5月1日联合发布的《信访工作条例》要求,坚守人民情怀,坚持底线思维、法治思维,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,维护群众合法权益,化解信访突出问题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2023年10月份,中国证监会发布《中国证监会信访工作办法》,并明确上交所属于该办法适用范围。上位制度确立了大信访管理格局,明确信访事项按照“大口进入、分类处理”原则执行,并区分建议意见、检举控告、申诉求决等不同事项类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导入不同途径处理。
在此背景下,上交所推动建立一体化的诉求处理服务平台,将信访、举报职能与投诉、咨询和建议职能合并,统一为诉求处理职能。为厘清诉求边界,发布了信访、举报、热线三个办法,坚持对标对表和问题导向,明确了诉求定义、接收范围、处理方式等关键事项,便于统一处理信访、举报、投诉、咨询和建议等诉求。
上交所投资者服务热线2023年全年接到来电55549通。热线电话作为投资者表达诉求的主要渠道,个人投资者来电数量最多,是热线服务的重点,占61%;机构投资者来电占15%;证券公司来电占15%;发行人来电占5%;法院、律师或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他机构来电占4%。其中,投资者咨询类诉求占比超过80%,投资者服务热线的“即问即答”是工作的主战场、主阵地,以投资者咨询为出发点,以投资者满意为落脚点,夯实专业基础,提升服务效能,努力打造令投资者有获得感和满意度的服务热线。
前期,上交所已整合全部对外服务电话,整合官网“热线网站留言”和“审核举报中心”为统一的“诉求受理中心”实现“一号通办”和“一网通办”。此次整合,主要针对信访、举报和投诉等诉求处理职能“对外不统一、对内不协调”的问题,包括出入端口不一致、处理流程不一致、管理规则不一致,容易出现投资者等市场主体办事多头找、一件多投,以及所内业务部门重复办理、统筹不足的情况。整合目的是推动建立上交所一体化的诉求处理服务平台,构建分工明确、前后衔接的诉求处理业务体系,简明清晰、管用有效的诉求处理制度体系,操作便利、处理高效的诉求处理平台体系。
上交所表示,下一步,将坚持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扎实开展“三开门”“强基年”行动,以投资者保护工作为重点,紧扣“三个着力”,实现“两个提升”,全面打造投资者服务战斗堡垒,努力打造市场主体信赖、投资者有实实在在获得感的服务平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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